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简称GIP),是指申请者通过投资至少250万新币在新加坡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者扩充现有的商业运营,已达到获取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ce,简称PR)。
优势
1) 1年内绿卡获批
(申请者,申请者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时获批);
2) 企业自主运营
3) 享受亚洲最低税率
提醒
1,申请者必须要有丰富的商业经历以及成功的创业背景,所从事领域需符合新加坡EDB经济发展局的要求。
2,申请者的父母、已婚子女、以及年满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不可通过此移民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他们可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长期探访准证 (LTVP) 。
A)申请者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创业经历,并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B)申请者目前的公司必须属于以下行业列表中的一个或多个商业领域。
(a) 航空业 | (b) 新能源业 | (c) 汽车工程业 | (d) 化工业 |
(e) 消费产品业 (如香精香料、 饮食营养、 快速消费品行业) |
(f) 电子业 |
(g) 能源业 | (h) 工程服务业 | (i) 卫生保健业 | (j) 信息通讯产品及服务 |
(k) 物流及供应 链管理业 |
(l) 海洋事务与离岸工程业 |
(m) 传媒业 | (n) 医疗技术业 |
(o) 新技术 (智能系统、 纳米技术、 新技术行业) |
(p) 自然资源业 (如金属、矿业、 农业大宗商品行业) |
(q) 安防产业 | (r) 宇航业 |
(s) 航运业 | (t) 制药及生物科学业 | (u) 精密工程业 | (v) 专业服务业 |
(w) 艺术类商业 (- 实体艺术品商业, 如拍卖行, 艺术品存储 – 演艺类艺术商业) |
(x) 体育商品业 |
(y) 家族理财及金融服务业 |
C)该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千万元新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千万元新币。申请者必须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申请者也可以提交所拥有的其它公司的相关资料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要求;
D)如果申请者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申请者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申请者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
1)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计划书,内容提供相应的预计就业人数、年商业经费支出和其他的财务数据。
2)申请者需要在投资之后的五年内达到商业或投资计划书中列明的目标。
3)申请者在新加坡所建立的商业实体,或者所扩充的现有商业运营,也必须属于以下列表的商业领域:
(a) 航空业 | (b) 新能源业 | (c) 汽车工程业 | (d) 化工业 |
(e) 消费产品业 (如香精香料、 饮食营养、 快速消费品行业) |
(f) 电子业 |
(g) 能源业 | (h) 工程服务业 | (i) 卫生保健业 | (j) 信息通讯产品及服务 |
(k) 物流及供应 链管理业 |
(l) 海洋事务与离岸工程业 |
(m) 传媒业 | (n) 医疗技术业 |
(o) 新技术 (智能系统、 纳米技术、 新技术行业) |
(p) 自然资源业 (如金属、矿业、 农业大宗商品行业) |
(q) 安防产业 | (r) 宇航业 |
(s) 航运业 | (t) 制药及生物科学业 | (u) 精密工程业 | (v) 专业服务业 |
(w) 艺术类商业 (- 实体艺术品商业, 如拍卖行, 艺术品存储 – 演艺类艺术商业) |
(x) 体育商品业 |
(y) 家族理财及金融服务业 |
4)申请者及其家属的PR延期更新时,需要满足政府对企业经营状况及申请者家属在新加坡居留时间的要求。
1.) 对申请者进行评估,确定申请者移民意向
2.) 与申请者签订服务协议
3.) 代申请者整理全部材料,制作文书(材料整理费15万人民币)
4.) 向新加坡移民局提交申请(申请费7000新币)
5.) 申请人携带原件,登陆新加坡面试
6.) 移民局审核申请文件,下发原则批准函(服务费5万人民币)
7.) 自收到原则批准函6个月内按政府项目要求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及相关董事费5000新币)
8.) 公司成立后马上落实投资款去相关账户(至少250万新币)
9.) 向移民局递交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10.) 完成体检,并领取新加坡永居身份 (体检及相关注册费500新币/人)
1. 根据申请者的商业背景去定制和对接符合新加坡政府要求的商业项目。
2. 为企业提供公司会计、公司财税申报以及税务规划、挂名公司秘书、挂名董事及公司重组和上市融资等专业服务。
3. 为申请者提供最周详的永久居民身份延期及更新的专业服务。
4. 为申请者提供安家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办理,房产购置等一站式全方位服务。